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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好故事给读者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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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该说,周梅森当作家的念头是十三四岁在矿井下半工半读时产生的,那是70年代初期。
他日后走上文坛的成名作《沉沦的土地》即可追溯到那个文学梦初生的狂乱时期。
这部《沉沦的土地》的成功用周梅森自己的话说就是奇迹。
“整个中学时代都没好好读书,埋头制造了第一部号称长篇小说的文字垃圾,现在想想真是奇迹。
边翻字典边写,错字连篇,竟然一写就是30多万字,斗胆寄到了人民文学出版社。
稿子是在几年以后,我参加工作了才退回来的。
我现在和‘人文社’已成为合作的好伙伴,那段历史自然也成了我们之间的一段笑谈。”
那时周梅森对作家的理解很单纯,他认为作家就是能把故事写到纸上的人。
他决心做一个这样的人,讲些好故事给读者听。
早年周梅森信奉“一本书主义”
,相信只要坚持写,一辈子总能写出一本好书来。
他写作的起点很低,一直到粉碎“四人帮”
,他一个字都没有发表过。
后来写了几篇现在再也不愿看的小东西,居然发表了,而且使他从一名矿工成了文学编辑。
这种小成功一度让他迷失了自我,功利心也强了起来,哪类作品轰动他就跟在后面学,文学才华和创作个性都没表现出来。
经过对失败的总结,他悟了出来,他的性格、经历都注定让他的小说不能从“小处说”
,必须从“大处说”
,明白这一点后,他开始写作《沉沦的土地》。
《沉沦的土地》在当时引起了震动,冯牧就提出了“周梅森现象”
:为什么周梅森没有民国生活,没在旧时代呆过一天,能写得这么好?唐达成也曾说过,看来我们一些传统理论要打破了,应该承认间接生活也是创作的源泉之一。
靠间接生活写作,需要作家的艺术想象力。
后来的创作实践证明,周梅森具有这种靠资料写作的艺术想象力。
在《沉沦的土地》之后,他相继推出一系列历史题材与战争题材的作品,如《黑坟》、《军歌》、《大捷》、《国殇》等。
这个时期他的影响力仅限于文学圈,每本书的发行量均为三五千册,中国大众对他还是知之甚少,但这段时期却是他获得文坛主流认可的时期,许多文学评论家对他的创作评价甚高,让他至今回忆起来仍感慨良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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