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常世更新时间:2023-09-22 23:34:09
小说曾经,我想做个好人简介小说《曾经,我想做个好人》常世/著,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,灾难生物,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。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,当个普通的探员,吃吃皇粮,好好的活下去。但他却发现自己从刚穿越,就被卷入到了一场巨大的阴谋当中……奇怪的能力、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春的蘑菇;每分一个分身就会智商下降、实力提升的小丑;出世就引得地区下起黑雨,生物疯狂的破旧神像;捡起就会被附身的古钱币;可以代替主人学习、锻炼,而且效果翻倍的替身地灵等等…————————已有三本万订、精品作品,全都几百万字正常完本,更新期间无断更。人品保证,放心跟读。 曾经,我想做个好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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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天了 而且从昨晚写完最后一章以后,我到现在都没有睡着,总感觉脑子乱乱的,心里空空的 怎么说呢,这本书依然和前几本书一样中后期崩坏,也大大影响了我创作激情和创作信心,越写越没有感觉,最后只能靠责任心把书的主体情节写完,不至于让大家看一个不完整得故事。 不过,这也导致一些支线和坑肯定有遗漏或者因为推主线而导致没填的,在这里先向给大家表示抱歉,大家有什么觉得没填的坑可以在这里留言,我会回复解答或者后续出个小番外补上。 聊完正事,接下来聊一下这本书的成绩和我的一些感想。 总的来说,这本书对我来说,算是一本失败的作品吧。 虽然成绩是我所有书里最好的,高订在七万,最高均订一万九千五,现在完本时也有一万六千多均订,但是却...
扮演病弱反派却被所有人告白快穿陆长郁立志飞上天的鱼魔蝎小说...
关于穿成炮灰,怒娶反派,不服就干!沈玉泽因熬夜加班猝死,当再次睁开眼睛,竟然穿到了看过的一本古言文中,成了大云皇朝的誉王殿下!本应是一人之下,万人之上的地位,可在剧情设定上,自己却是一个资深舔狗外加炮灰反派,最后还落得一个凄惨而死的下场。奶奶的,都重活一世了,谁特喵还给你当舔狗?当炮灰?男人,必须要硬起来!那个,就那边站着那个!就你是女反派啊?把头发盘起来,本王让你把头发盘起来!...
穿越到尚未开服的游戏里,林御每天都在为一件事情而苦恼有没有人能告诉我,这一百多个技能,我该怎么记???...
2015年,这是属于皇萨仁三足鼎立的璀璨时代,是无数天骄在足坛中开启炫丽人生的时代!处在如此盛世之中,一个三十岁的失败者却再次失意英伦,迷失在伦敦街头的车水马龙之中。他的生涯似乎一直走在深渊之中,从未体会过被人相信的滋味。与此同时,补锅匠拉涅利,这个在足坛中同样似乎从未取得过成功的意大利人,来到莱斯特城接手了这支保级球队。两个命运多舛且经历如此相似的人,在缘分中走在了一起,拼命开启了自己生涯的逆生长!多年以后,直到有人问道,为什么在三十岁才展现出超人天赋,大器晚成时。陈宇风答道哪有什么大器晚成,我只记得一十八年,六千五百七十天,辗转五支球队却仅出场十次,从未体会过以首发身份走入球场的滋味!而这一切,都从一个工具人吉祥物获得恶魔契约开始...
李将歌醒来之后,目标只有一个,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,还有身边跟随的小猎户,她势必拿下。...
玲珑一朝穿成雍正,此时雍正已经登基也帝。玲珑老娘一个不老不死的美少女竟然成了历史上的早死老头子?![惊恐脸]成为一张壁画的雍正,看着她嘀咕自己,脸上露出了冷笑妖孽,待朕回去,一定烧死你!只是,雍正不知道占了自己身体的是一只善于魅惑人心的桃花妖。这妖精干啥啥不行,但就是娇花爱美人,妖精爱幼崽。于是后来,雍正发现他的嫡妻爱重她,给她把后宫打理的井井有条,妻妾和睦。他的贵妃喜欢她,让她哥给她荡平四海。他的齐妃心悦她,给她养好了一溜崽子而她的儿子们,那更是不得了皇阿玛,儿子瞧着咱们大清地球仪上的领土还是太少,您瞧儿子的!于是,兄弟几个你争我抢,出国打下大片江山。而她的女儿们,及笄之龄,长鞭一甩皇阿玛放心,女儿一定看好(收拾服)驸马,保证不让蒙古给您添乱!于是蒙古四十九部乖巧如鸡。雍正重来一次,朕怎么连只妖精都不如?!!一句话简介和雍正性别互换后我成了万人迷...